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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目标办召开市直机关2013年度亮点工作目标及荣誉称号目标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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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市直各目标管理单位申报的2013年度亮点工作目标和荣誉称号目标进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根据《六盘水市直机关2013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市直目标办于2014年1月6日下午在市直机关工委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亮点工作目标及荣誉称号目标评审会议。

此次评审成立了评审委员会,由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直目标办主任闫秀春同志担任评委会主任,从市直机关目标管理专家库邀请了7名对目标管理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同时成立了复核组,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同志参与全程监督。

闫秀春在会上做了讲话。她指出,此次亮点工作目标和荣誉称号目标的评审意义重大,直接关系到对各个目标管理单位全年工作成绩的评定。她要求评审一定要严格按照《六盘水市直机关2013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和《市直机关目标亮点工作目标及荣誉称号目标评审规则》进行,评委们要尽职尽责,把握好评审的标准,统一尺度,要本着对市委负责,对各单位负责的态度,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此次评审,确保评定结果要真实的反映各个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突出成绩。

此次评审,市直机关申报亮点工作目标的有61家单位,占市直机关97家目标考核单位的61%,其中党群综合部门类39家,申报23家,占59%;政府部门类44家,申报32家,占72.7%;中央省直管部门类14家,申报6家,占43%。申报荣誉称号目标的有51家单位,占市直机关97家目标考核单位的52%。其中党群综合部门类39家,申报17家,占44%;政府部门类44家,申报30家,占68.2%;中央省直管部门类14家,申报4家,占29%。

评审会上,市直目标办将各目标管理单位申报的工作目标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就申报材料逐一向评委会作了详细介绍。评委们对各个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的研究,并对部分单位申报的有异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各评委根据研究意见,独立地对照目标考核的相应的规则和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级别评定。

评委评审结束后,复核组进行了汇总复核,拟将汇总结果报市直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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