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指示,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市直机关贯彻执行党纪、政纪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市直机关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上级和工委确定的自办案件;负责有关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工作。
市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訾勇钢 联系电话:0858—8200315